2006-08-07

中華民國搜救總隊


西元一九八一年民國七十年間;在社會需求下,台灣成立了第一個民間救難組織,中華民國搜救總隊。成員來自於退役的山訓教官和海軍的退役軍官;結合社會青年組織而成,是一個很典型的非政府組織N.G.ONon-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)。

初期,當時台灣剛從農業時代轉為工業時代,民眾開始注重休閒,但缺乏安全知識,導致意外及災害頻傳,搜救總隊從單純典型的台灣農村「互相扶助」,漸漸擴大到鄉鎮、縣市、到全國;進而邁向國際搜救工作。

剛開始從山難搜救做起到水難搜救,從空難搜救到海難的搜救,從地震搶救到土石流、水災搶救甚至到賑災工作都做,充分發揮了台灣人的精神和愛心。

要 成為搜救總隊的一員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,除了要自費接受各種搜救訓練外;並且每年必須繳交搜救年費,沒有任何經費補助,從不向受難者或罹難者家屬收取任何 費用,無任何異議接受各種任務的徵調,不畏艱難;冒著生命危險協助各地方政府進行災難的搶救及搜救,廿餘年如一日,一本初衷至今全部都是志願職。

搜救工作是極危險又複雜的工作,所以紀律嚴謹的搜救總隊,個個隊員都須受嚴格且專精的搜救技能訓練,例如:斷崖、激流、海洋、高山、叢林、雪地、繩結、毒蛇及救護、救生、求生訓練,還須熟練各種科學儀器的操作使用。在搜救同仁們的自給自足 下,使得搜救總隊能為台灣這塊土地做出奉獻。